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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28 次浏览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现将《2018年福建省水利厅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福建省水利厅

2018年6月28

2018年福建省水利厅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8〕43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扎实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等各项工作,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把公开透明作为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水利厅制定出台的政策都要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二是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及时公开水利厅职能和机构设置,做好权责清单公开工作,动态更新行政审批、随机抽查、行政处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强化权责清单的便民性,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三是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原则上公开答复全文。四是推动全面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并公布水利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二、聚焦水利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一是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不断细化水利厅“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及时完整公开水利厅资金相关信息。二是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信息公开,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水利建设项目为重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审查程序,突出做好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等信息公开工作。三是推进公共资源领域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围绕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重点,及时公开水资源开发利用、水量分配调度、水资源消耗双控行动、节水型社会建设、高效节水灌溉、水价改革、水权交易等信息。四是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8〕28号),结合水利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及时公开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水资源、河长制等相关信息。准确及时发布防汛抗旱、实时水情、雨情等相关信息。

三、深入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一是按“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做到重要政策、重要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文件公布时,相关解读材料应与文件同步发布。二是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主办处室是政策解读的第一责任人,按照省政府部署每年至少一次通过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方式,深入解读相关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达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把握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氛围。三是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与网信办建立联动机制,密切做好水利舆情监测与分析研判工作,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重要政策、重点工作、重大节点明确专人负责舆情监测,制定应对预案,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切,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确保不失声、不缺位。四是针对舆情应对工作效果开展评估,建立问责制度,对重大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单位和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四、突出便民务实高效,优化水利政务服务

一是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16〕66号),不断创新优化政务服务方式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12345便民服务平台融合应用,构建完善网站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处室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二是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的指导意见》(闽政〔2017〕41号),进一步健全完善实体政务大厅管理制度。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推“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事项,建立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全程代办制。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是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压减审批时间的部署要求,及时公开简化审批的相关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服务指南,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实行网上办事大厅与实体政务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服务内容准确一致。

五、建好管好公开平台,创新信息发布载体

一是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闽政办〔2017〕65号),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严格政府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域名管理。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二是用“两微一端”新平台,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水利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高质量做好微信公众号建设运营工作,加“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按“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追责。

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夯实政务公开基础

一是贯彻落实新修订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组织开展宣传教育与业务培训,及时修订水利厅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及时向社会公开。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工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三是全面落实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根据省政府部署,年底前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水利厅政务公开清单。各处室、各厅属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专人做好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范围内信息的发布和更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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