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造价的考生们,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安排,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将于10月28日、29日举行,8月14日开启报名通道!
一、报名公告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10:00-8月24日10:00;
在线核查时间:2023年8月14日10:00-8月24日11:00;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8月14日10:00-8月25日24: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10月21日-10月27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报考费用
三、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4年;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5年。2、具有工程造价、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3年;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4年。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2年。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2、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凡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五)自2023年报名起,如果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须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根据需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
(六)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的经历不得计入相关专业年限。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工作年限可将取得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前后(不含脱产学习期间)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累积计算,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四、考前核查和考后核查
(一)考前人工在线核查
考前人工在线核查工作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共同负责。省一级造价师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人工核查结果及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于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和无法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核实的存疑报考人员,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
以下报考人员须接受考前在线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二)考后现场核查
成绩合格、拟发放资格证书(含相应专业合格证明)的人员名单将在福建省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上述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后现场核查,逾期视为放弃合格人员资格,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考后现场核查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各设区市住建局(建设局)、人社局负责本地区考后资格核查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请登录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查询。
五、报考须知
(一)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采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逾期未报名及缴费未成功的均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二)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三)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需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全国统一网络评卷。报考人员在应考时应注意如下事项:1、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4、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三个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及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
温馨提示:8月14日开启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通道,考生们千万别错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