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建设的翔安区第三实验小学项目(工程)已于2020年09月15日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有关规定,我单位已于2020年10月15日组织相关单位完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结论为合格,特向社会各界公示。
来源:admin 发布时间:2020-10-20 次浏览
我单位建设的翔安区第三实验小学项目(工程)已于2020年09月15日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有关规定,我单位已于2020年10月15日组织相关单位完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结论为合格,特向社会各界公示。